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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萍乡仁和会计培训 时间:2019/5/17 9:06:34
工伤补贴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职工因公负伤给与的补贴,一般来说是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这是我国税法所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对此也作出了相关的说明,更多内容详情请跟着萍乡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小编一起来往下看看吧。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的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因此,公司员工因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等补贴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伤补贴如何做账务处理?
一、工人发生工伤,所支付的医药费,应该按照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帐务处理。
二、如果你单位为职工上保险了,帐务处理如下:
1、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以上就是为大家分享的工伤补贴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您想系统的学习会计专业的知识请到萍乡会计培训学校,预约0元试听课程,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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